本报记者 吴晓璐 12月31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终止。其上市和退市。据同花顺iFinD统计,2025年共有32家上市公司退市。具体按照退市方式分类:交易类退市11家,金融类退市9家,主动退市6家,核心公司强制退市5家,榜单强制退市1家,重大上市违规强制退市1家。今年资本市场退市呈现三个主要特点:一是各类退市渠道畅通,多项指标叠加标准。精准筛选、严格约束,“退市皆有可能”;二是“退市不免”常态化,退市公司罚款数量不断增加,三维责任y 继续加强威慑;三是退市投资者保护机制不断完善,为“平稳退市”奠定坚实基础。展望未来,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立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本市场生态的退市正在朝着更加市场化、合法化、常态化的方向发展。退市通道将更加有序,“退市无责任”将成为坚定不移的监管原则,立体责任之剑将永远高高在上,这将作为退市新规的动力,加速培育“进进出出、优胜劣汰”的健康市场生态。 2024年4月,实施新一期退市制度改革。 2025年起,退市新规威力生效,贸易、金融、监管、强制退市等各项退市指标重大违规入选名单正式实施,对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进行准确评价。随着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加大,因财务造假被迫退市的公司数量再创新高。今年摘牌退市的公司中,有11家公司达到重大违规强制退市指标。其中,5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程序摘牌。仍有6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认定为强制退市指标,但同时还发现了金融退市指标(3家公司)、贸易退市指标(2家公司)、监管退市指标(1家公司)。由于其他退市方式更好,所以通过其他退市方式退市。深圳大象投资控股集团总裁周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今年起,超级多项指标的综合运用,提高了退市效率,压缩了“保壳”空间。此外,在市场“都要退市”的预期下,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自愿退市今年已经正式开始。主动退市的6家公司中,有3家因并购退市,3家通过召开股东大会主动退市。 “自愿退市的增加体现了市场主体认识的合理化,也是行业整合和战略调整的市场化选择。”周莉说道。田立辉认为,从今年开始,主动退市大举启动,这是兼并、收购、重组、并购等市场化工具的结果。与此同时,重大违规强制退市数量再创新高,明确传递出对上市公司“零容忍”的信号。y 金融欺诈监管机构。这些变化共同勾勒出“互补退市、自愿退市”的新格局,意味着市场化的“优胜劣汰”机制正在加速推进。推动退市杜绝“退市”正规化进程中,监管部门不断强调“退市不免除责任”,决心阻止上市公司“退市”预期。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统计,《证券日报》记者显示,截至12月30日,41家退市公司自2025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含行政处罚初步通知书)49张,多于去年的总数。其中,多家退市公司多次受到处罚。例如,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今年3次,恒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两次受到行政处罚。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退市无责任”是整个监管过程的体现,打消了任何公司都能“逃脱”的幻想。同时,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相衔接。对退市公司进行罚款后,投资者可以根据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减少维权金额。此外,监管部门加强了执行之间的衔接,将可能犯罪的线索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据MGA统计,去年以来,证监会证监会已向30余家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的退市公司移送线索。今年以来,已有6家退市公司发布公告,追究公司高管刑事责任。例如,湖南千山制药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其子公司董事长因违法披露、未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等罪,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周力表示,“退市不承担责任”的核心是“将退市公司的违法责任追究到底”。这一“退市不免责、责任无期限”的监管逻辑,通过三维责任,让上市期间的违法行为无法隐藏,重塑市场预期。为投资者保护编织严密“安全网” Auth权威数据显示,到2025年11月,我国投资者总数将超过2.4亿,其中大多数是中小投资者。 “退”的同时,监管部门还要确保“稳退”。关键在于织牢投资者保护的“安全网”。今年以来,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畅通投资者权益保护渠道,综合运用先行赔偿、特别代表程序、专业调解等补偿救济工具,完善投资者赔偿救助体系。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民事法律制度”。今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中小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完善持续保护错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从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加强对重大违规强制退市的投资者保护、加强对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的投资者保护三个方面对投资者进行监管。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而被迫退市的公司,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变得更加尖锐。为做到“能收缩、坚决收缩”,《若干意见》提出,要积极引导此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先行赔偿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弥补与违法公司相关、因违法公司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加强处理相关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衔接配合,共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2月以来,又出现新的特别代表诉讼案和资本市场预付款案。 12月12日,辽宁省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特别代表审判权登记的公告。t》),锦州港特别代表案启动审理,这是资本市场启动的第五起特别代理案件。12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由深圳光道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专项事件预付款基金管理人,五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规模2.1亿元专项基金,用于补偿合格投资者。这是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第五起预付款案件。对于自愿退市的公司,《若干意见》建议,自愿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提供货币期权等保护措施,今年通过股东大会自愿退市的公司,通过授予现金期权的方式,设置了对异议股东和其他股东的保护机制。股,较停牌前收盘价溢价1.23%;中航工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行权价格为3.54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溢价近3%;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权价格为1.6元/股,较停牌前收盘价溢价10.34%。 “下一步要实现‘稳定退出’,需要从制度建设、投资者保护、风险处置等多方面共同努力。”郑登进认为,制度应完善自愿退市货币选择权和异议股东保护机制,如明确行权溢价如何确定;完善公众公司退市制度 披露公司信息,保护投资者知情权,畅通投资者索赔渠道,加快代表程序;加强证监会、证监会之间的协调各地方政府、司法部门制定退市应急预案,防范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退市公司债务、员工安置等问题。周力认为,主要是完善中小股东的保护工具。关键是公平地定价实值期权并避免“象征性定价”。二是加强退市与风险处置的衔接。退市公司必须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通过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化解现有风险,避免因债务违约引发的止赎、债权人式诉讼等二次风险。
(编辑:蔡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