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版权所有
中国经济网新媒体矩阵
网络广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京ICP040090)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张倩倩 李艳霞)金融监督管理局12月5日发布通知,降低保险公司多项经营风险因素。其中,保险公司持有三年以上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和中证红利低波100指数成分股的风险系数由0.3下降至0.27。持有时间根据前六年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确定;保险公司持有两年以上科创板普通股的风险系数由0.4下降至0.36。持有时间根据前四年的加权平均持有时间确定。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出口保险业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境外投资保险业务保费风险系数由0.467下调至0.42,准备金风险系数由0.605下调至0.545。通知明确,保险公司要完善内部控制,准确计量投资存量持有期限,持续提高长期资金投资管理能力;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准确计量各类风险资本要求,确保各类偿付能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业内人士认为,降低公司股票风险因素,可以鼓励保险公司提高市场渗透率,支撑资本市场稳定活跃。
(编辑:付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