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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4日。驰德新材料(300995.SZ)昨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驰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审核中心意见的通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随后,深交所将按照规定报请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整改程序。新材料表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后方可实施。证监会最终是否会做出批准注册的决定以及时间安排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新材于10月29日公布了2025年定点A股股票发行计划(修订草案),公司拟通过定点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5亿元(含原金额)。扣除折旧后的发行成本后的净收益拟投资于泰国复合材料及产品线建设项目、年产4.5万套碳纤维制品扩建项目及广告其他营运资金项目。本次新材定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扣除库存股的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039,170股(含质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发行申请并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确定,并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定价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以上。最终发行价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并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询问后决定。新材料本次发布的特定标的股票不超过35家(含),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认购其管理的两种以上产品的,视为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认购自己的份额n资金。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此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告的发行报告中披露本次发行标的与公司本身的关系。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84,160,000.00股。实际控制人饶德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079,500股,通过债券投资、驰德控股分别间接控制公司11,600,000股和3,345,000股,合计42,0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3%。假设本次发行特定对象按照发行限额25,039,170股计算,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09,199,170股。船尾定向发行完成后,该股份由饶德胜直接控制而非指挥,占公司总股本的38.4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次发布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启德新材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侯立晓、程久军。
(编辑: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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